美国跨国公司为何将成本转移回国内以节省税费
众所周知,许多总部设在美国的跨国公司都会将利润留在海外,以尽可能少地缴纳美国联邦税。通过低税国家转移利润的做法在跨国公司中相当普遍,甚至发展出了像“双重爱尔兰”(Double Irish)或“荷兰三明治”(Dutch Sandwich)这样的名字。
但将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并不是美国跨国公司降低税负的唯一方式。它们还会将原本在低税国家产生的成本“带回”美国,以便在报税时将这些费用作为扣除项和税收抵免进行申报,从而减少联邦税款。
斯坦福商学院经济学教授、斯坦福经济政策研究所(SIEPR)高级研究员Juan Carlos Suárez Serrato的研究揭示了这种成本转移策略的新面貌及其更广泛的影响,包括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而这正是经济增长和全球竞争力的关键。这项研究发表在近期的《国际税收与公共财政》期刊上,恰逢美国国会正在考虑是否延续在特朗普总统首任期内实施的包括研发激励在内的企业减税政策。
由于企业通常无需公开这类安排,有关这些成本转移策略对经济的具体影响仍所知甚少。但正如Serrato所言,这类避税行为可能带来广泛影响,而这些影响目前尚未被充分了解。
“政策制定者在对跨国公司征税时常常是‘盲飞’,因为他们对企业如何为了税收规划而转移收入和成本缺乏充分了解,也不清楚这些行为对经济有何广泛影响。” – Juan Carlos Suárez Serrato
一种“间接的税收补贴”
Serrato与其合作者,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预算模型经济学家Lysle Boller以及斯坦福商学院博士前研究员Clare Doyle一起研究的核心,是一种鲜为人知的节税方式:成本分摊协议。这种协议允许美国跨国公司与其海外子公司共同分摊研发成本。
这种协议吸引人的地方在于,美国跨国公司还能利用它来规避对海外产生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利润的美国征税义务。
尽管成本分摊协议的影响尚未被充分了解,但研究团队获得了国税局关于企业纳税申报的数据,使他们能够以2005年美国税务法院的一项裁决为切入点进行深入研究。该裁决改变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员工股票期权相关研发成本的会计处理方式:法院认定美国跨国公司无需与海外子公司分摊这部分股票期权的费用,而是可以视为由母公司单独承担。
这一裁决让拥有成本分摊协议的公司获得了巨大的税收减免空间,从而开始将全部股票期权成本计入扣除,以减少其美国税负。
研究发现,那些拥有成本分摊协议的美国跨国公司相较于其他公司,在此后显著增加了对研发的投资。它们还调整了员工薪酬结构,使股票期权不仅在研发支出中占比提高,在整体薪资结构中也占据更大比重。这些公司的股价在裁决公布后短期内普遍上涨,因为投资者认为这是对拥有庞大知识产权资产的公司的一大利好。
换句话说,这种税收“护盾”无意中成为了提升研发支出和企业估值的推动器。
尽管该策略在2020年被另一项法院判决终止,但Serrato和Doyle在接受SIEPR采访时表示,这些关于研发投资的发现在今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已有研究表明,美国企业在研发方面严重投入不足,因为研发成本高昂且回报无保障。SIEPR近期的一份政策简报也指出,如果没有更多的研发税收补贴,美国企业将面临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从一方面来看,2005年裁决后部分跨国公司研发投入的增加似乎是一件好事。但研究同样引发了关于税收政策公平性和效率性的重要讨论。
这项裁决的受益者是那些依赖知识产权盈利的大型跨国公司。而其他没有成本分摊协议的跨国公司以及只在美国境内运营的企业,却被排除在外。
“对税收政策的评估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好或是坏的问题,” Doyle说,“而是一个需要权衡取舍的问题。” 她补充道,用成本分摊协议中“支出股票期权补偿”这种不为人知的做法,来激励创新和推动经济增长,效率上是否最高仍值得商榷。
尽管如此,Serrato指出,研究的总体结论强调了继续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以及应更加透明和全面地了解大型企业如何使用税收“护盾”及其对整个经济的影响。
“如果没有对所有成本与效益的充分权衡,制定正确的企业税收政策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说。
